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四川省“十二五”突發(fā)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(guī)劃的通知(二)
第四章 基礎建設
第一節(jié) 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設
——建立健全統一高效的應急工作領導與指揮體系。地方政府對本行政區(qū)域內應急管理工作負總責,實行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責任制。部門(單位)是本部門(單位)應急管理的工作主體,其主要負責人是應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。實行領導應急管理工作“一崗雙責”,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負責分管工作范圍內的突發(fā)事件應急處置工作。突發(fā)事件發(fā)生后,根據需要,建立黨、政、軍、武警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應急指揮機構,實行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。
——建立
第一節(jié) 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設
——建立健全統一高效的應急工作領導與指揮體系。地方政府對本行政區(qū)域內應急管理工作負總責,實行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責任制。部門(單位)是本部門(單位)應急管理的工作主體,其主要負責人是應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。實行領導應急管理工作“一崗雙責”,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負責分管工作范圍內的突發(fā)事件應急處置工作。突發(fā)事件發(fā)生后,根據需要,建立黨、政、軍、武警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應急指揮機構,實行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。
——建立